领事巷特色老社区建设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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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事巷特色老社区建设项目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招 标 人: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七星岗街道办事处(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编制人: 杨川 资格(章)20090081审核人:蔡 亮 资格(章)20090079二 O 一八年七月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1. 招标条件 .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 投标人资格要求 .2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5. 投标文件的递交 .26. 发布公告的媒介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招标文件 .203. 投标文件 .214. 投标 .235. 开标 .246. 评标 .247. 合同

2、授予 .24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59. 纪律和监督 .25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7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81. 评标方法 .332. 评审标准 .333. 评标程序 .3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6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62第 二 卷 .63第六章 图 纸 .64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6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682第一章 招标公告领事巷特色老社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 招 标 条 件本招标项目领事巷特色老社区建设项目已由渝中委办发20173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七星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3、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领事巷。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外立面整治及道路铺装、仿古建筑、景观打造等(本次招标为该项目土建安装部分,不含文化部分),建安总投资约 775.2 万元。2.3 计划工期:100 日历天。2.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安装部分内容,不含文化部分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和答疑、补遗所示范围。)3.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

4、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至 2018 年 8 月 20 日,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及其他招标资料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

5、改或补充内容。4.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及资料费现金 800 元/套,售后不退,不交费者拒收投标文件。5.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8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3地点为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7、 联 系 方 式招标人: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七星岗街道办事处地 址:渝中区金汤街联系人: 熊老师电 话:

6、023-63847205代理机构: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 103 号中渝香奈公馆 6 幢 25 楼联 系 人:覃老师电 话:023-67461979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标人: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七星岗街道办事处地 址:渝中区金汤街联系人:熊老师电 话:023-638472051.1.3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 103 号中渝香奈公馆 6 幢 25 楼联 系 人:覃老师电 话:023-674619791.1.4 项目名称 领

7、事巷特色老社区建设项目1.1.5 建设地点 重庆市渝中区领事巷1.2.1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1.3.1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安装部分内容,不含文化部分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和答疑、补遗所示范围。)1.3.2 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

8、印件)(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或企业在渝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条 款 号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至少 1 个经竣工验收合格且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主城区(全国一、二线城市中心城区)城市环境整治类项目(老街区改造、社

9、区环境综合整治)。(须提供每项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3财务要求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 4. 信誉要求4.1 信誉承诺(1)最近三年没有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2)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记录;(3)最近三年没有围标、串标、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4)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5)无因工程质量问题被媒体曝光或被相关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的名单;(6)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

10、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7)没有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注: 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最近三年的具体时间是指投标截止之日起的前三年(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4.2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 号),由投标人(含分支机构)自行承诺近两年来(2016 年 1 月1 日至今)未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失信惩戒,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开标前一个工作日的信用报告作为附件。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信用中国”相关信息进

11、行复核。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已在申6条 款 号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请人单位注册,须取得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投标人须对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作书面承诺,未提供书面承诺的按废标处理,如中标后发现未达到该要求,取消中标资格。 格式自拟。(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参保的2017年12月-2018年5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6.其他要求(1)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否则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资格审

12、查视为不合格,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提供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复印件、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参保2017年12月-2018年5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2)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质检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劳务员1人、机械员1人。(主要管理人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除外)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应附造价员资格证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参保的2017年12月-2018年5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注:拟派本项目

13、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均不能在本项目外的在建工程就职,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做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3)外地施工企业投标:按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施工企业,且该项目所配备的所有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且专业与备案专业一致。(须提供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信息和拟投入本项目所配备管理人员信息的网上截图复印件)。7、特别提醒:(1)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有投标人投诉并经

14、查实或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7条 款 号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或合同谈判过程中有投标人投诉或经招标人核查并经查实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将有权终止合同或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并报相关行政部门处罚。(2)投标文件资料须提供完整,且全部满足以上条件才视为合格,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3)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备注:投标人须一次性提供以上所有资格审

15、查资料复印件的完整齐全的原件备查(身份证原件、外地入渝企业相关信息截图、带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原件除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补充提交的原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8 年 7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前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提出。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8 年 8 月 3 日 18 时 00 分前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1.11 分包 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16、/)发布的答疑及补遗。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8 年 7 月 31 日 10 时 00分前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提出。2.2.2投标人确认收到投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各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在开标前因未随时关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发布的补遗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8条

17、 款 号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投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各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在开标前因未随时关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发布的补遗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2.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答疑补遗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补遗的形式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答复。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发

18、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2.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 年 8 月 20 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8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 投标报价1、工程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2、投标报价范围:各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图纸进行报价。3、报价原则:本招标工程由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

19、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1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改增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及其配套文件为依据,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

20、(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及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增加其他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4、措施项目费:由投标人自行报价,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包干计价,结算时不作调整。9条 款 号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量、价5.1如果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招标图中工程量不一致,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招标人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主动补遗或对投标人质疑作修改外,应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为准。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

21、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5.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算量或暂定量,是为投标报价确定的共同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实际工程量应是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4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5.3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22、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4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等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该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税金、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外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中标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一般风险及相应的费用。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5.4招标文件及相关补遗文件规定了暂估材料单价或暂估综合单价或专业工程暂估价的,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暂估价格进行报价,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5.5投标人只有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改增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和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内所有项目进行报价,并且必须列出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的综合单价分析表(电子版),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数据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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