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隆尧县魏庄镇双帅制钉厂信息公示建 设 单 位( 用 人 单 位 ) 名 称 隆尧县魏庄镇双帅制钉厂报告名称 隆尧县魏庄镇双帅制钉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地理位置 隆尧县魏庄镇公子村联系人及电话 冯玉芝 15100938677现场调查人员及调查时间谢丹、龙雷雷2017 年 8 月 9 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冯玉芝采样人员及采样时间 2017 年 10 月 10-12 日检测人员及检测时间 2017 年 10 月 10-13 日项目简介隆尧县魏庄镇双帅制钉厂自成立以来,首次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该公司生产采用国内通用的生产工艺,主要原料为钢丝、生钉、胶,产品为各类钉子。主要生产设备有排钉机、冷墩
2、机、搓丝机、拼线机、码钉机、直钉机头等,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较高。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正在逐步建立、完善,已安排职工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该用人单位现运行正常。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该公司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丙酮、乙酸乙酯、其他粉尘-总尘、噪声、高温、照度。 (由于本次检测期间未处于高温季节,高温未检测)本次检测化学有害因素应检 3 项,实检 3 项,包括其他粉尘-总尘、丙酮、乙酸乙酯,其中:其他粉尘-总尘、丙酮、乙酸乙酯的检测结果均符合 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检测物理因素应检 2 项,实检 2 项,
3、包括噪声、照度,其中:照度的检测结果均符合 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规定。东南侧直钉机头操作区的检测结果不符合 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2 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其他均符合规定。排钉工:丙酮0.06mg/m3、乙酸乙酯0.27mg/m3、其他粉尘-总尘1.7mg/m3、噪声 78.7dB(A) ;码钉工:噪声 84.8dB(A) ;直钉机头工:噪声 85.9dB(A) ;拼线工:丙酮0.06mg/m3、乙酸乙酯0.27mg/m3、其他粉尘-总尘 1.0mg/m3、噪声 81.3dB(A) 。评价结论与建议依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
4、类管理目录(2012 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 号)1 组织管理建议(1)针对机头码钉车间东南侧直钉机操作岗位接触的噪声超标,建议企业采取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为职工配备符合要求的防及河北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 年版)的通知 (冀安监管职健201290 号)的规定综合判定,该公司属于“金属制品业” ,判定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噪耳塞,增加该岗位作业人员以减少工人的接害时间的措施降低噪声危害。(2)本次检测时间为 10 月份,不属于高温季节,未对高温进行检测,企业应为高温作业拼线操作岗位的职工定期发放防暑饮品、药品
5、,起到良好的防暑降温效果。(3)强化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与告知。根据作业岗位,设置齐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和告知标识,做好日常维护,保证其醒目、不污损。公告栏、警示标识不应设在门窗或可移动的物体上,前面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4)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企业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安监局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5)认真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防止制定的制度流于形式;加强对工人的职业病防治教育,增强其自身的防护意识。(6)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188-2014)要求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同时为职工建立一人一档职业健康监护档
6、案,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时告知本人。(7)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2 个人防护建议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监督职工按要求佩戴,加强培训,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3 应急救援建议切实按照公司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记录,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职业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4 该用人单位下一阶段应开展的评价或检测工作建议下一阶段工作中,该公司应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日常监测。技 术 审 查 专 家 组评 审 意 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