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奖惩制度一、总则1、本奖罚条例适用于施工班组及合同单位。2、本条例用于每月各专业工程的施工过程质量奖罚由项目部质检部门考核、汇总,项目部总工程师签字生效、项目经理批准,财务部兑现。3、对屡犯同一类质量问题的施工班组、班组长、责任人, 进行追究经济处罚。4、对于业主或监理单位针对项目部质量方面的违规处罚金额,由质量部落实责任主体,并提出违规处罚金额的处理意见,报项目部领导批准后执行。5、现场能直接界定违规责任人的,将对责任人处以30-50元/ 次的罚款,该罚款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兑现。6、对于能积极配合完成质量部组织的新技术、新工艺改进活动、相关工艺试验或集团公司质量检查等工作,一般可给予 100-300元/ 次的奖励,单次奖励最高控制在500 元以内。7、施工中发现重大质量隐患并及时提出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的重大立功行为,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对个人给予300-800元奖励。8、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项目部质检部门负责解释。二、质量奖罚条例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将对施工班组罚款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