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水库工程管理通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对水库工程进行科学管理,正确运用,确保工程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工程和水资源的综合效益,逐步实现工程管理现代化,更好地促进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通则。第二条 本通则适用于大、中型水库工程,小型水库工程可参考本通则进行管理。第三条 水库工程竣工验收前,管理筹备机构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根据本通则和水库设计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制订本水库工程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现有大、中型水库管理单位均应根据本通则,制订或修订水库工程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水库工程管理办法,按管理体制,由主管部 门审批,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水库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的运用情况,每隔一定时期, 对管理办法进行检查修订,审批程序同上。第四条水库工程管理办法,除按照本通则规定的容,结合工程的情况制定外, 尚应包括工程概要、 设计指标、管理体制、人员编制、分工职责和管理围等容。本通则中未作规定或只有简单要求的有关管理业务,如水库的水电站、船闸、筏道的管理,水库机电设备的运行和维修,水库水文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