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僵尸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切实规范中心城区道路、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停车秩序,有效 消除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隐患,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 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一、整治时间X 年 11 月 1 日至 X 年 1 月 10 日。二、整治重点(一)整治区域。中心城区七个街道、X、X 镇所有道路(含未通车路段、断头路),公共停车场;居民住宅小区;背街小巷;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维修厂、建筑工地等周边道路及其他公共部位。(二)整治对象。占用公共资源停放,具有满身灰尘、破烂不堪等长期弃用特征的“僵尸车”,主要包括各类汽车、二三轮摩托车、电瓶车等车辆。三、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截止X 年 1 月 10 日前,整治区域内“僵尸车” 整治率达 95% 以上。四、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 X 中心城区“僵尸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 X副组长: X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委文明办、区法院、X 公安分局、区政府法制办、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执法局、区 道安办、 X 交警大队、各相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