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社会治安常用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创建平安单位、建设平安马龙”的目标,特制定本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一、要充分认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性。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积极预防和解决各种矛盾,努力减少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对社会稳定的影响。二、要认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群众利益无小事,院领导、各处局庭室队负责人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维护稳定的结合点、着眼点。对在法院司法活动中涉及侵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行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要定期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问题,要有领导负责,有专人处理,有调处方案,有解决时限。三、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告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广辟信息渠道,加强政情、社情控制,及时了解、掌握和发现社会各方面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对排查出的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要及时报告。各部门在每月20日前,定时向院办公室书面报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院办公室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