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考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特根据岳阳市云溪区党员考评暂行办法以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考评对象。党组织关系在本单位范围内的所有党员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考评;预备党员参加考评,但不宜评为优秀等次。二、考评内容。主要是党员履行基本义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根据党员履职要求,细化标准、量化考核,实行倒扣分为主、倡导行为适量加分。 三、考评方式。采取日常积分管理和年度民主评议相结合,党员年度综合得分为积分管理占70%、民主评议占30%。积分管理确定100分基础分,扣分不保底,倡导行为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民主评议每年6月份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两项折算为百分制即当年度综合得分。四、考评步骤。考评按积分管理、民主评议、组织评定三个步骤进行。(一)积分管理1、积分登记。每个基层党组织应逐月对照考评项目(见附件1、2),通过支部记录、“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工作表现、个人申报、党员群众反映和征求部门意见等途径,逐项对照加、扣分,然后召开支部委员会当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