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提高*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集团公司党组构建以能力为核心的党建工作体系指导意见(*党组【2019】 20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院、专业公司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第三条 党建工作考评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全面;(二)量化考评,注重实绩;(三)公开公正,以评促建;(四)闭环管理,持续改进。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集团公司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第五条 领导小组承担的考评工作职责:(一)领导集团公司党建考评工作;(二)研究解决考评中的重大问题;(三)定期听取办公室汇报,指导检查工作;(四)组织实施年度考评工作;(五)研究和决定其它重大事宜。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党建考评的日常工作;(二)负责制定考评工作的具体方案;(三)负责指导各单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