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办法为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根据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张武发201912号)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原则统一标准,分类组织;量化计分,客观公正;促进工作,鼓励创新。二、考核对象全区所有基层党组织。 三、考核内容按照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确定的党的建设工作目标和具体内容,结合上级组织部门年度工作安排,每年年初出台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四、考核方式1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机关工委所属各党组织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考核。行政村(居)、社区党组织由所属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考核,区委组织部进行督查指导。 2党的建设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平时与定期相结合,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3党的建设考核实行对单位考核与对人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纳入对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另一方面纳入对乡镇党委书记、区直(垂直)单位党组书记、行政“一把手”,以及乡镇分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