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办事2018版.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540208 上传时间:2018-10-18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4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办事2018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办事2018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办事2018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办事指南(2018版)一、适用范围本办事指南适用于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申请与办理。本事项所适用的对象为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及公民个人。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三、审批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51 号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 30 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四、受理机构办理机构:重庆市民政局。办理权限:负责全市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五、决定机关重庆市民政局。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1.新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名称、住所;( 二) 宗旨和业务范围;(三)组织管理制度;(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产

2、生、罢免的程序;( 五)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六)章程的修改程序;( 七)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八)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2、新章程事项的内容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直接登记的除外) 。4、理事会作出同意章程修改的决议。八、禁止性要求不符合变更、章程核准、注销登记条件的,不予批准相关申请。九、申请材料目录(所有材料双面打印)序号 材料名称材料类型原件数复印件来源渠道 决定依据及描述1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纸质件3 申请人按示范文本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第十一、十二、十三条2 董(理)事会会议纪要 纸质件3 申请人提供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

3、办法第十一、十二、十三条3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 纸质件3 申请人按示范文本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第十一、十二、十三条十、申请接收1.窗口接收联系电话:89188030/89188031办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 489 号,重庆市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2.网上接收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http:/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申请人向市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咨询、申请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接收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审查作出准予许可批复或不予许可批复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向申请人送达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不予许可批复。十二、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十三、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 日承

4、诺办结时限:20 日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五、审批结果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十六、结果送达窗口直接送达。申请人无法联系的,邮寄送达。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力和义务(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申请人有权一次性获知申请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行政许可格式文书,有权要求作出相关说明和解释; 2.申请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3.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1.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依法接受、配合监督检查的义务。十八、咨询途径1.窗口咨询。2.重庆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咨询。3.网上咨询: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http:/ 489 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8:00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1.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http:/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