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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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金湖县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JHZFCG-GZ-2017-091采购人:金湖县民政局代理人: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 一 七 年 九 月 三 十 日2目 录第一章 招标文件一、投标邀请3二、投标人须知5三、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合同格式19四、招标内容及要求28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格式32二、开标一览表33三、投标报价表34四、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35五、服务承诺35六、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36七、评审时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36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373第一章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受金湖县民政局委托,江苏永勤

2、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金湖县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项目名称及编号: 金湖县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项目(JHZFCG-GZ-2017-091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金湖县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项目,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136.8 万元, (其中:线上养老基础信息服务最高限价 34.2 万元;线下养老基础实体服务最高限价 102.6 万元) ,投标单位需将线上养老基础信息服务和线下养老基础实体服务分开报价,投标人报价超过相应的投标限价,作废标处理。3、投标人资质要求:(1)报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3、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2015 或 2016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定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指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和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存款证明) ,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3.2017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 ;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示范格式三)注:以上四项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2)本次项目

4、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投标人除具备以上资质外,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3)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含养老等相关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三证合一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4)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 6 个月及以上(2017 年 01 月以来)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

5、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供原件) ;说明:本次招标采用资质现场审查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中心组织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部分。4、招标文件发布信息: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金湖县)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一并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见招标公告附件),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中内容填写准确并盖好章传至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邮箱:,联系人:伍工、电话:18262707622,地址:5金湖健康路 22 号;同时将投标确认函的电子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邮箱:JHFZHXZFCG(邮箱设有邮件自动回复) ,咨询电话:0517-86900906,联系人:罗工。注:如果投标人未按要求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投标人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按规定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投标人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等级;连续 2 次或一年内累计达到 3 次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7、限制一年内参与我县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及报名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 年 10 月 25 日 下午 2:30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金湖西路 188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 9 楼 904 开标室)投标文件接收人:伍工 电话:18262707622报名截止时间::2017 年 10 月 24 日 上午 11:006、开(评)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7 年 10 月 25 日 下午 2:30开标地点: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金湖西路 188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 9 楼 904 开标室)评标地点: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8、(金湖西路 188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 9 楼 9 评标室)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1)招标文件询问事项联系人:伍工 电话:18262707622(2)采购联系人:汪主任 电话:18915192868(3)现场招标事项联系人:伍工 电话:182627076228、其他事项:(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贰万伍仟元整人民币。(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投标人可携带电汇(必须提供电汇凭证复印件) ,转帐支票进帐单(进帐单上必须是付款行盖转讫章)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人本身。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打出,且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6(3)我中心开户行信息:银行帐户: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湖支行账 号:475469549589联系人:陈会计,0517-86986020。注明:供应商必须提前将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打入文件要求的指定账户,投标申请人转帐或电汇、网银时应在用途栏处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的项目名称,该保证金在该项目投标有效期内不得转为其它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网银凭证上的单位名称、帐号、开户行必须清晰完整,以保障后期有效退款。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统一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因保证金缴纳及银行进帐期间需一定的时间,因此,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交纳保证金的工作,以确保保证金按期到帐。对

10、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已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到不了开标现场的,须在开标前,先电话告知(0517-86986020、86850578) ,然后于开标当天以书面形式向金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说明原因。县交易监管办将以涉嫌围标串标对此种情况进行调查,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招投标相关法规从重处罚。逾期或未按要求告知并说明原因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4)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 5%的履约保证金。(5)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招标人委托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

11、标的相关事宜。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7注: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及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一、总 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合格的投标人2.1 投标人必须符合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质要求; 2.2 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投标单位。3.投标费用3.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2、,该费用不单独列项,由投标人综合分摊在投标报价中。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包括:第一章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5.招标文件的澄清及答疑5.1任何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按投标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送达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 。由于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递交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代理公司将不予收理) 。5.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必须在相关法律规定的时

13、间内一次性提出。6.招标文件的修改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代理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8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或传真、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 ,通知所有已发送投标确认函的投标人。由于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代理公司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6.3 投标人在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正式书面回函代理公司。逾期不回的,采购中心视同投标人已收到补充通知。6.4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代理公司有权酌情推

14、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并通知已发送投标确认函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办公室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构成8.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8.1.1 按照要求填写的投标函;8.1.2 按照第 9 条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8.1.3 按照第 10 条要求填写的投标报价表;8.1.4 按照第 11 条要求填写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8.1.5 按照第 12 条要

15、求作出的服务承诺;8.1.6 按照第 13 条要求出具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8.1.7 价格评审时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8.1.8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9.开标一览表9.1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开标一览表的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9.2 开标一览表中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表中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完全一致,如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9.3 投标人可以另外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并密封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如果投标人未另外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因唱标需要拆开投标文件正本而导致商业机密泄露的其责任由投标

16、人自行承担) 。10.投标报价10.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价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规格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0.2 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货物的总价:包括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售后服务的费用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进口税、增值税、营业税和其它税费;(2)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件价格;(3)运输费、保险费和货物交付使用前所产生的其它费用;10.3 技术规格要求的安装、校准、调试和培训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10.4 本次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10.5 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10

17、.6 招标代理费:成交供应商按苏价费 2009278 号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人缴纳招标代理费。11.技术规格的响应11.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12.服务承诺12.1 投标人作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基本服务要求的标准作出响应。13.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13.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 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013.3 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14.投标

18、保证金14.1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贰万伍仟 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打出,且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4.8条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4.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下列形式之一: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人本身(必须以单位账户形式缴纳,以个人现金存款形式缴纳的保证金主体,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作为有效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 (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联系人:陈会计,0517-86986020。注:1.供应商必须提前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19、投标申请人转帐或电汇、网银时在“用途栏”上必须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的项目名称,该保证金在该项目投标有效期内不得转为其它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网银凭证上的单位名称、帐号、开户行必须完整清晰,以保障后期有效退款。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统一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因保证金缴纳及银行进帐期间需一定的时间,因此,请各谈判供应商提前做好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工作,以确保保证金按期到帐。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2.已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到不了开标现场的,须在开标前,先电话告知(0517-86986020、86850578) ,然后于开标当天以书面形式向金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说明原因。县交易监管办将以涉嫌围标串标对此种情况进行调查,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招投标相关法规从重处罚。逾期或未按要求告知并说明原因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4.3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开户名称: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 中国银行金湖支行帐 号: 47546954958914.4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中心将视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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