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金华市本级金华江治理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咨询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金华市源水水资源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17 年 12 月- 2 -目 录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3二、 工程综合说明-4三、 投标须知-5四、 技术要求-11五、 建设工程委托咨询合同-12六、 投标文件格式-20七、 评标办法-26- 3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序号 条款号 项 目 内 容1 1.1 工程名称 金华市本级金华江治理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咨询项目2 建设资金来源 省级及以上补助和地方资金3 2.4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单位资质标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具有水利
2、水电工程咨询甲级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组成员需配备注册咨询工程师 3 人及以上。4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组织安排5 2.6.3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6 资格审查方式 合格性审查7 2.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后 60 天内有效。8 2.7.1 投标书递交地点与 截止时间递交地点:金华市李渔路 252 号,金华市源水水资源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26 日 16 时 00 分 9 2.10.1 开 标开标地点:金华市李渔路 252 号,金华市源水水资源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
3、司会议室;开标时间:2017 年 12 月 26 日 16 时 00 分10 投标保证金 /11 投标人递交投标疑 问的方式和时间 不集中举行招标答疑。12 评标标准及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3 招标文件等资料 获取 网上自行下载14 最高限价 本工程最高限价为 20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4 -第一部分 工程综合说明1.1 工程名称金华市本级金华江治理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咨询项目1.2 工程概况金华市本级金华江治理二期工程是钱塘江治理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省“百项千亿”重大防洪排涝项目之一。项目涉及金华市区金华江、东阳江、武义江四段堤防,全长 14.11km,工程主要
4、任务是以防洪为主,兼顾改善水环境、提升水景观等综合利用,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 50 年一遇,项目估算总投资8.11 亿元。1.3 招标范围金华市本级金华江治理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咨询(含概算审核) 。1.4 服务期顾问方负责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完整资料后 15 天内提 交 咨 询 报 告 。1.5 工作内容和要求:内容详见合同通用条件及专用条件。- 5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2.1 工程综合说明详见第一部分。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3 本次招标范围、内容和概况详见第一部分。2.4 合格的投标人2.4.1 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2.4.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咨询甲级资
5、格证书;2.4.3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4.4 项目组成员需配备注册咨询工程师 3 人及以上。2.5 招标文件2.5.1 招标文件内容:(1)投标须知前附表;(2)本文件第一至第七部分内容;(3)招标补充文件(如有) 。除上述所列内容外,招标人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2.5.2 审阅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
6、绝。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2.6 投标文件2.6.1 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附件一)。(2)咨询费报价(附件二)。(3)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资信- 6 -等证明材料。(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三)。(5)投标人诚信承诺(附件四) 。(6)派驻本工程的咨询人员汇总表 (附件五)。(7)项目组成员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8)投标单位基本情况简介。(9)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2.6.2 投标文件的装订:正、副本独立装订,对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的内容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可以延展) 。2.6
7、.3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 投标人按前附表第 5 项所述份数编制投标的文件“正本”和“副本” ,并明确“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按规定加盖相关印章。(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加盖法人公章(在暗标中不得出现) 。2.6.4 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资料及咨询范围、内容,按照国家有关取费标准,结合自身能力和力量的投入进行竞争报价。(2
8、)本合同采用总价承包,今后结算时无论工程量增加减少均不作调整,相关风险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3)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一切费用,如咨询人员工资、交通、通讯、设备、编制成果、技术服务、利润、税金等所有有关的成本。投标报价还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使用费等费用。(4)除合同别有规定外,投标报价的单价、合价包括由受托方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直接费、技术服务费、间接费、税金和拟获得的利润等) 。- 7 -(5)受托方按自愿原则投保的保险费用由投标人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自行测算,
9、并摊入有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委托方不另行支付。2.7 投标文件的递交2.7.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投标人应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文件” (应附正本和副本) 。文件袋的接缝处用薄纸粘封,并在封条与文件袋的接缝处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和法人单位公章。(2)包封都应:写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具有下列识别标志:“金华市本级金华江治理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咨询项目” (填入工程的名称)投标书。“2017 年 12 月 26 日 16 时 00 分前不得开封” (填入前附表第 9 项所述日期及时间) ;应在包封上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3)
10、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4)投标文件应在前附表第 8 项规定的时间前递交至前附表第 8 项所述的单位和地点。2.8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8.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2.8.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2.7 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8.3 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11、终止时间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2.9 投标有效期2.9.1 投标文件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8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前附表第 7 项所列的日期内有效。2.9.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 8 -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作为中标人。2.10 开标2.10.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10.2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核验投标人代表的
12、身份是否真实有效;根据投标文件签收单纪录,宣布每份投标文件送达的时间、送标人和签收人;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招标人代表共同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开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未涉及的意外情况时,招标人可要求评标委员会决定处理办法,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无法进行公正处理时,招标人应暂停开标。2.10.3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并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应随身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未准时出席或携带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2.10.4 开标时,
1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包封、密封;(2)未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未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的;(3)关键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10.5 开标后由招标人宣读各投标人名称及投标文件中的主要内容:投标最终报价、质量、工期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2.10.6 开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和本规定未涉及的意外情况时,招标人可要求评标委员会决定处理办法,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无法进行公正的处理时,招标人应暂停开标。2.10.7 记录唱标内容将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确认后签字。2.10.8 投标
14、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全程参加开标会议,开标- 9 -会议休会期间应在招标人处留下联系电话并保证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能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否则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对自己不利的后果。2.11 评标2.11.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组建。2.11.2 评标内容的保密: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授予合同的有关信息和工程造价情况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2.11
15、.3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机构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和确认的问题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澄清问题的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1.4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评标委员会应对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鉴定。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及投标人
16、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时,经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关键部位未盖法人单位公章或未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的。封闭位置未加盖法人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技术负责人印章(或签名)的。(2)关键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 10 -不允许通过修
17、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11.5 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第 2.10.4 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2)在评价与比较时应根据本招标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确定各投标人的排序。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2.12 决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13 中标通知书2.13.1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五日内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2.13.2 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13.3 在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2.14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前往建设单位并与其商榷、签订合同。2.15 履约担保本项目工程不提供履约担保。2.16 如果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14 条或第 2.15 条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在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后废除授标;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2.17 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 3 家或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报价明显不合理或均不满足符合性要求时,招标人应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投标人满足 3 家时,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 3 家时,可以继续评标,直到确定中标候选人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