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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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金坛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 标 文 件项 目 名 称:金坛区华城实验幼儿园景潭分园-外墙装饰工程 项 目 编 号: JYDCJD2018-014 招 标 人 (章): 金坛区华城实验幼儿园 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章) : 招标代理机构(章): 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章) : 发 放 时 间: 2018 年 7 月 1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 .2前 附 表 .2一、总 则 .5二、招 标 文 件 .5三、投 标 报 价 .6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7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8六、开 标 .9七、评 标 .9八、授 予 合 同 .12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13一、投 标

2、 函 .15二、法定代表人资格书 .16三、授权委托书 .17四、报价汇总表 .18五、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19第三章 施工合同 .31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32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35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5第四章 评标办法 .54第 1 章 投标须知 前 附 表工程名称 金坛区华城实验幼儿园景潭分园-外墙装饰工程建设地点 金坛区华城实验幼儿园景潭分园内联系人 荆园长 联系电话 13813517900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以开工令为准)质量要求 合格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各投标单位自行踏勘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45 日内

3、有效投标文件密封要求1、投标资格审查文件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三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装订成册的资料与原件(资质证书除外)必须分开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未能按要求提供以上密封资料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注:身份核验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除投标书中另单独提供一份)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否则投标人将拒绝其投标。2、本工程投标文件须分开装袋、密封提交。且需提供一正二副。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至时间接收人: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

4、限公司地 点:东城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7 月 6 日 9 时 00 分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8 年 7 月 6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东城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评标办法投标报价次低价者为自然中标人。如报价相同,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中标人。3控制价 299675.07 元4注意事项1、开标到场人员:投标企业的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以上参加人员在开标时间截止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招标人不予受理:(1)未到达开标现场的;(2)未参加投标签到的;(3)身份核验时未能提供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备注:

5、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管理。2、本项目代理费用为 2300 元,中标单位在完成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以现金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3、中标人需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将中标价款的 10%作为履约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收款单位名称:常州市金坛区华城实验幼儿园开户行:中国银行金坛华中支行帐户:496268618183 4、各投标单位投标时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总价;5、本工程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价。6、投标单位若为金坛以外企业,须至常州市金坛区建筑工程管理处办理外来企业(单位)进区单项工程登记告知单。(联系电

6、话:0519-82695111,地址: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5 号楼一楼)。7、技术标:投标时无需提供,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前将技术安全施工方案上报招标人。8、控制价材料价格按常州市 2018 年 6 月份工程造价信息指导价计入。9、人工费按苏建函价2018156 号文调整。10、施工单位进场前应对幼儿园园区塑胶地面进行保护措施(详见工程量清单)5一、总 则(一)工程概况1、现场施工条件(1)建设用地面积 已批准 ;(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完成 ;(3)施工用水、电 已接通 ;(4)有关勘探资料 已完成 ;(5)其它 无 。2、工程资金来源 自筹 。3、工程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二)投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招 标 文 件三)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五)、(六)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澄清1、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1)投标人在金坛经济开发区网站下载公告、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 2018 年 7 月 5 日 17:00 前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并电话联系 15051901257。招标

8、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其中工程量清单在投标截止前不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和修改。(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 2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其中工程量清单在投标截止前不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和修改,工程量清单数量如有误,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进行修正。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 1 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6修改,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五)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 5 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

9、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澄清公告中写明,澄清公告将会在金坛经济开发区网站上发布。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澄清公告为准。三、投 标 报 价(六)投标报价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 2、本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编制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要求执行。3、投标报价的编制要求:1)投标报价应该是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总和,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各类规费、税金等。2)投标人应

10、根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编制投标报价。3)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金额、其他项目清单金额应详细分析和列出其所含的工程内容,并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和施工方案进行确定。4)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等项目费均为估算、预测算,虽在投标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但不应视为投标人所有。5)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是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工程量规则进行计算的,施工中所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在制作、运输、安装中等发生的一切损耗

11、应包括在报价内。6) 工程中的材料:甲供材、暂定价的材料按给定的价格进行报价否则为废标。有指定品牌的,按其品牌进行报价。其它材料由乙方自行报价。7)不可竞争费的计取按最新规定执行。78)其余要求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招标文件的约定。4、可参考的工程计价定额和有关文件:1)江苏省相关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17)等。2)苏建函价20178 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3)政策性调整按相关文

12、件执行。4)常建(2014)279 号文关于转发关于贯彻(GB50500-2013 等国家标准和省 2014 年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等专业工程计价定额 及费用定额的通知。5)常建【2016】94 号文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的通知6)苏建价(2016)154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及苏建含价(2018)298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7)建设部 107 号令中规定用企业定额、无企业定额的可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

13、)、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参考。8)除编制说明中暂定价外,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材料、机械价格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确定。6、招标控制价的说明:1)、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照施工设计图纸计算的,对建设工程招标项目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2)、各投标单位投标时所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总价;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均不得超过控制价中对应综合单价。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七)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标前会议纪要)及招标文件8修改通知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14、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招标公告(八)投标担保1、本工程投标担保方式采用: 详见招标公告 。(九) 勘察现场1、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十)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十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投标资格审查文件必须按上述顺序提供三套复印件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都需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的资料与原件(资质证书除外)必

15、须分开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未能按要求提供以上密封资料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注:身份核验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除投标书中另单独提供一份)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否则投标人将拒绝其投标。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开标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十二)投标截止期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

16、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并当面开具接受清单。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五)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十三)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有 效 投 标 不 满 3 家 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十四)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

17、、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通知,应按按本文件第(十一)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字样。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六、开 标(十五)开标1、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主持。2、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还将同时宣读所有投标人参与评分所报的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内容。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4、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5、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3)未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所委托人身份证明的;(4)未参加开标会议的;(5)提供材料有瑕疵的。七、评 标(十六)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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