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复议应诉职能, 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提出如下方案。一、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监督制度,也是行政机关依法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有效实施行政救济的重要法律制度。(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及县政府各部门行政 首长要把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严格依照行政复议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要亲自听取汇报、研究案情、审查把关,对 涉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和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复议案件, 要亲自督办和处理, 亲自听取申请人的诉求, 必要时召集和主持听证会。(二) 县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 行政复议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承担。对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复议案 件,由县政府法制办讨论后,向县政府负责同志汇报,提出具体处理 意见,行政复议决定书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对维持的行政复议案件,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审签;其他的行政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