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目的为了科学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2 工作原则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及时反应,依靠科学、依靠群众。1.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 .县卫计局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 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县政府提出成立地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