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示范区营商环境,维护城市规划的法定性和严肃性,保障示范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整改一批、规范一批、拆除一批”的要求,扎实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逐步消除现存各类违法建筑,杜绝各类 新增违法建设,全面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多发势头,营造防 违控违高压态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打造良好的城市人居环境, 为示范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二、组织领导(一)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治理两级工作体系。成立示范区违 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违法建设治理的组织领 导和责任落实。领导小组组长由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X担任,副组长由示范区城管局局长X担任,示范区纪工委、党工委宣传部、示范区城管局、住建局、国土局、水务局、农业(林业)局、公 安局、财政局、X 区人民政府、 X区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城管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违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