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徒考核评价办法 现代学徒制是专业教学的重要环节;是通过现场开放性教育进一步学会做人、做事,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和职业心理素质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拓展专业知识,培养职业道德和操作技能、实现零距离上岗的重要保证。同时,学徒成绩是一门重要专业课成绩,计入第三学年成绩,达到规定成绩后方可毕业。为规范学徒管理,考核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价机构 学徒的考核由学校统一领导,实习厂具体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如下: 1、校领导:提出学徒考核评价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时间要求。 2、实习厂:提出学徒考核评价总体方案,汇总、分析全校考核评价结果,提出改正和建议。 3、实习厂:根据考核评价总方案制定考核评价标准,负责评价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二、考核评价方式 根据专业特点参考实习厂提出的主要评价指标制定出详细的评分标准,在学徒结束时由学校考评组对学徒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考评一般在校内进行,亦可到企业进行现场考评。 三、学徒考核评价主要指标 1、信息沟通 (1)在到达学徒岗位后15天内必须提学徒实习信息,实习单位变更后必须及时更改信息。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