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一、指导思想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行政规章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学校发生伤害事故时,使安全事故的损失控制在最低值,特制定本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二、意外伤害事故的范围意外事故:是指出于人的主观意料之外的幼儿伤害事故。它包括缝针、肢体骨折、骨裂、跌伤、脱臼、吞入异物、烫伤等。在成人看护的情况下,因事发突然无法施援而造成的,虽未构成伤害事故性状的,但有明显外观损伤的情况。当时虽未发生明显的外观损伤,但有可能或疑似造成危害的情况三、处理程序(一)事发阶段的处理1、幼儿发生伤害事故时,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保健老师或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分管保健老师应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及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同时根据幼儿入园报名表上提供的紧急联络人信息与之联络,在取得联络人同意后与配班老师一起陪同幼儿前往联络人首肯的医院诊治。2、在确定幼儿伤害程度及诊治方案时,必须听从专业医护人员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