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室建设与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规范化 建设和管理,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 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第二条设置肾病内科的二级以上医院可以设置血液透析室,并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第三条血液透析室是利用血液透析的方式,对因相关疾病导致慢性肾功能衰竭或急性肾功能衰竭的患者进行肾 脏替代治疗的场所。通过血液透析治疗达到清除体内代谢废物,排出体内多余的水分,纠正电解质和酸碱失衡,部分或完全恢复肾功能。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加强对血液透析室的指导和监督。第五条医院应当加强血液透析室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 基本条件第六条 血液透析室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等条件。第七条 血液透析室应当包括透析治疗区、水处理区、治疗区、候诊区、接诊区、库房和患者更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