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2019 年 6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疫苗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和供应,规范预防接种,促进疫苗行业发展,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疫苗研制、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法所称疫苗,是指为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流行, 用于人体免疫接种的预防性生物制品,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第三条 国家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科学监管、社会共治。第四条 国家坚持疫苗产品的战略性和公益性。国家支持疫苗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疫苗研制和创新,将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的疫苗研制、生产和储备纳入国家战略。 . .发展和结构优化,鼓励疫苗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不断提升疫苗生产工艺和质量水平。第五条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加强疫苗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