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炮三检”制度及“三人连锁”爆破制度 (一)为加强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工作,预防爆破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 347 条“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工作必须由固定的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三)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1. 装药前、起爆前,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 20m 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 1%,不准装药、爆破。2. 爆破后,爆破地点附近 20m 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 1%,必须立即处理,若经过处理瓦斯浓度不能降到 1% 以下,不准继续作业。(四)“一炮三检”必须由瓦检工执行,并将“一炮三检”内容填写在瓦斯检查记录手册和瓦斯检查记录牌板上。(五)“三人联锁放炮制”是爆破工、班组长、瓦检工三人必须同时参加爆破工作的全过程,执行换牌制度。1. 入井前:爆破工持警戒牌和放炮器钥匙,班组长持爆破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