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爆破”管理制度 第一条 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在爆破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爆破”制度。第二条 “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爆破前和爆破后进行瓦斯检查,每次检查后要及时填写记录。第三条 “三人联锁爆破”制度:即爆破前,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护情况,下达爆破命令,班组长将自己携带的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符合规定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爆破作业程序: 1、爆破工在检查连线工作无误后,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 2、班组长接到警戒牌后,在检查顶板、支架、上下出口风量、阻塞物、工具设备、洒水等放炮准备工作无误后,达到放炮要求条件时,负责布置警戒,组织撤出人员到规定的安全地点待避。 班组长必须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规定距离的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警戒线处应设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