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北京工程安全环保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国北京润滑油厂配套完善项目施工的安全环保管理,根据相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北京润滑油厂配套完善项目各参建施工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中国北京润滑油厂配套完善项目部成立HSE管理部,下设资料、现场、营区、交通等业务部门,由项目HSE经理负责管理。 第四条 各施工单位成立相应HSE组织机构,成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三年以上现场管理经验和相应专业知识,将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项目部HSE管理部门备案保存。 第五条 项目部设专人负责对整个项目的HSE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拒不进行整改的单位,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各施工单位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各项目现场的监督检查,配合项目HSE部开展现场HSE监督工作。 第六条 项目HSE部每月召开一次专业会议,分析当前安全环保工作形势,明确下步工作重点,并对近期安全环保工作做出考评。 第七条 各施工单位HSE监管人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