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措施费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州市建筑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安全生产投入,是指按上级和集团文件规定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和安全生产措施费。其中,安全生产保证金计提标准为主合同造价的5;安全生产措施费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类工程类别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为:房屋建筑工程为工程造价的2%;市政公用工程为工程造价的1%;机电安装工程为工程造价的1%。安全生产措施费必须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二、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管理的主控部门为安全管理部,协办部门为工程部、机电设备部、经营部、预算部、财务部,分管领导为生产副总经理、总经济师。 三、安全生产费用的开支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基坑临边防护和坑壁内支撑、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及危房鉴定加固费用; 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