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大检查及例会制度1、安全大检查采取定期组织检查的形式进行,确定每周一为检查日。2、安全大检查必须有公司领导参加,安全科组织,根据现场情况,实行分组,重点井下,原则分3个组,根据逐月安全生产情况由安全科规定检查区域范围和涉及单位。3、安全检查参加人员规定: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生产性科(室)、采、掘、机电运输队第一责任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各队、厂技术员必须参加,党委办公室、工会、团委同时也要参与,具体人员按年度内确定的人员名单执行。4、安全检查时间规定每周一进行,上午现场检查,下午召开安全例会,原则规定上午8:30所有检查人员在井口等候室集中,由安全科进行考勤。安排检查任务和重点,统一入井检查,下午2:30在公司调度会议室召开例会。5、安全大检查各检查组组长负责组织本组人员对责任范围内所属单位现场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各组人员要集体活动,不得擅自行动。6、凡检查出的一般问题必须责成当场解决,现场处理。对重大问题必须监督现场采取安全措施,限时解决。7、各检查组在检查完毕后,在例会召开前,必须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