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施工现场安全奖罚暂行规定 一、罚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罚款20100元,情况严重的,罚款2002000元,或清退出场,触犯刑律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2 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从上抛掷物料、垃圾; 1.3 无证进行特种作业; 1.4 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 1.5 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擅自动用电器设备的; 1.6 未经项目批准在宿舍区使用煤油炉、液化汽灶、煤炉、火炉、电炉及其它电热器具的; 1.7 擅自留宿非本工地工作人员的; 1.8 擅自带未满16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9 在宿舍区乱倒垃圾、乱泼脏、废水的、乱扔烟头、乱倒剩饭剩菜、乱吐痰的; 1.10 在宿舍区进行大声喧哗、吵架、斗殴、赌博、酗酒的; 1.11 损害公物,擅自移动宿舍区铺位的,擅自损坏、拆除、改装宿舍区床铺、桌子、椅子及其他设备设施的; 1.12 不服从管理,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