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生产奖罚办法 为了加强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有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订安全、文明生产奖罚办法。 1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应视其情节给予200元奖励: 1.1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以及合理化建议,并得到项目部和有关部门认可。 1.2在施工中及时清除重大隐患,防止和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 1.3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项目部、违章作业,为维护安全纪律作出贡献。 2 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的职工进行罚款: 2.1 不戴安全帽、不系好帽带、穿拖鞋、硬底鞋、赤脚、不佩带胸牌一次罚款100元。 2.2非维修人员沿井架、门式架、外用电梯、脚手架攀爬上下者一次罚款100元。 2.3 严禁在脚手架、楼面上追逐、打闹、嬉戏,违者罚款500元。 2.4 酒后作业者,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 2.5 私自乱拉接电者、私自拆除机电设备者一次罚款100元。 2.6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和机械不戴绝缘手套操作者罚款100元。 2.7 塔吊吊物,严禁违章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