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火、机械大检查奖罚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奖优罚劣,结合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责任到人,落实防范措施,以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目的。 第3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各类工程施工现场(含联营、分包项目)及生产车间、基地。第二章奖励第4条公司季度检查按标准评分,被评为优良(85分以上),且得分最高的前12个工地给予2000元至4000元奖励。 第5条工作量在2000万元以上,工期在6 个月以上,连续两次得分在85分以上的工地可奖6000元。 第6条工作量在4000万元以上,工期在9个月以上,连续两次得分在90分以上的工地可奖励8000元。 第7条公司检查基层单位的基地,在安全防火卫生等方面做得较好的可奖励1000元至3000元。 第8条对以上条款奖金的分配,由分公司工程部确定并报公司工程部,奖给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者(其中项目经理部占40%、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占30%、分公司工程部占30%)。第三章处罚第9条经公司季度安全、防火、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