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志、设施设备的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施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的管理,合理设置和使用安全标志、设施设备,有效发挥其安全防护警示作用,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技术标准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安全标志是提醒人的注意的各种标牌、文字、符号、灯光等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分为警告、禁止、指令、提示四类标志;安全设施(含防护用品)包括钢管、扣件、配电设施、临边洞口防护用具、安全帽、漏电保护器等;安全设备包括起重、挖掘、土方铲机、筑路等设备。 2每个项目部在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时,须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进行危险源的辩识和评价。将辩识评价后的危险部位及场所考虑,设置安全标志和设施,绘制现场安全设施和标志平面布置图,表明安全设施和标志的设置地点,并列出所需数量和清单。 3安全标志、设备设施的购置、设置及使用。 3.1安全标志的购置,必须符合安全标志、安全色标准,使用须针对作业防护要求,需同时使用不同类型标志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3.2安全设备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建筑机械方面的标准和规定,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