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考核办法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管理文件要求,结合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2016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点和我校安全管理实际,制定菜坝中心校2016年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镇属各校区。 二、考核内容 对各校区学校安全管理年度考核,实行过程考核、专项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以结果性考核为导向,采取量化评分扣分形式。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零事故”目标管理考核(50分)。学校年度安全管理“零事故”本项目为满分,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按照责任大小、经济赔偿金额、社会负面影响进行量化扣分。扣分办法见学校安全目标管理“零事故”考核细则。 (二)学校安全工作年度交叉考核(50分)。(其中安全目标部门考核65分(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占6分、其余校长占5分、安办15分、总务处10分、教导处6分、少大队6分、办公室6分);交叉考核35分。两项分值按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