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管理人员配备制度1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形成完整的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网络和工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的配备。 3管理职责 3.1主要负责人签发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任命文件。 3.2办公室负责文件的下发、公布。 4具体内容 4.1根据法律、法规及文件相关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按照一定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2安全管理部门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任命文件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并发布。因工作需要,当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变更时应及时以文件形式发出变更通知。 4.3安全管理部门为安全管理的常设机构,受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指令,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等。 4.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由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从事公司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能适应现场工作环境的人员担任。并经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任职资格证后方能上岗,培训内容应包括: (1)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培训; (2)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