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制度1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措施要明确施工标准、具体技术要求和预防事故的具体办法。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后必须按照审批权限,逐级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各级审批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审批手续,严把安全技术关,确保规程、措施等的严肃性和有效性。3. 新建、扩建矿井的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提前报集团公司审核,经相应管理部门(省厅、市局)批复后方可施工。4. 基建矿井应进行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由有资质单位编制瓦斯涌出量预测报告,逐级上报相关部门(市局、省厅)批复,瓦斯涌出量预测预报需经有资质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报相关部门备案。5. 设计变更由矿方以“工程联系单”形式提出设计修改建议,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及预算费用,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联合签署变更意见后,报煤业公司审批。所有的设计变更必须下达设计变更卡或者办理批文。设计变更资料与施工图纸一起作为工程技术资料,在工程竣工后统一归档。未履行设计变更程序的,所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一律由施工单位自负,并向建设单位赔偿工期损失和其他损失费用。6. 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