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措施投入保障制度为了保证矿井安全投入,有计划地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更新,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实现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特制定本办法:一、安全技术措施责任制1、为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领导,落实管理责任,矿成立安全技术措施(安技措)工程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分管领导及安全科、通防科、机电科、生技科、调度室、财务科、供销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安全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技措工程计划的编制、管理及考核工作。2、矿长对安技措工程及资金落实全面负责,在组织编制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3、总工程师对安技措工程编制、实施负直接领导责任。4、各分管领导对本专业安技措工程的完成负直接领导责任。5、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和分管领导负责安技措工程的编制和落实。6、安全科、生技科、机电科、通防科、调度室、企管办、教务科、政工科、器材库负责本部门安技措工程的编制、施工管理、竣工验收。7、财务科保证安技措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