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督处职责及员工岗位职责1 总则 1.1 为规范安全监督处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安全的监督、管理行为,特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监督处的职责范围及其部门员工的岗位职责。 1.3 本标准适用于安全监督处及其员工。 2 部门职责 安全监督处是公司生产管理部的下属专职管理部门,是公司对各项目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机构,其处室工作对生产管理部负责。 负责整个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公司承建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采取有效途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 负责传达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等安全管理 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指示。并组织编制、修订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组织对各项目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检修规程和运行规程、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参加生产管理例会,协调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调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问题与隐患,同时收集、汇总、分析相关安全生产的反馈信息。 建立、健全公司安保体系,组织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