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测监控联合值守制度1、瓦斯监测中心负责全矿的瓦斯监测系统安装运行工作,及时处理各种故障,确保监测系统正常运行。 2、监控器的末端主机设在调度室,监控监测人员在调度室和调度人员联合职守。一旦监控人员发现井下任何地点发生异常现象,告知调度人员,由调度人员通知有关人员立即进行处理。 3、当某监测点瓦斯浓度达到0.8%时监控室值班人员应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查明原因后,向监控室回复。 4、监控室值班人员应对工作认真负责,对监测器显示的各种数据认真对待,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数据库资料应保存6个月,同时做好记录工作,及时发给有关领导和技术管理部门分析处理。 5、当某监测点瓦斯浓度达到1.5%时,监测中心值班人员应向矿调度、通防科汇报,同时做好详细记录,矿调度应向矿值班领导汇报,通防科应向总工程师汇报,并做好详细记录。 6、当某监测点瓦斯达到2%以上时,监测中心值班人员应向矿调度、通防科汇报,同时做好记录。矿调度应向矿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汇报,矿长、总工程师、矿值班领导应对出现的情况做出详细工作布置,通知有关单位制定好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未处理,严禁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