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管理制度1、为了完善项目部安全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管理,明确项目部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报告与记录等要求,保持与公司相关文件一致,特制定本制度。2、项目部安全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管理工作由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主持,成立绩效评定小组,各部门、各施工队负责人参与配合进行。3、项目部安全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管理的基本依据是公司安全绩效评定指标,并接受公司安全绩效评定小组的领导和检查。4、项目部安全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管理的评定对象包括部门、施工队和员工个人。5、安全环保部负责收集项目部安全绩效综合评定相关资料。包括:事故报告、安全月报、安全检查记录、被评定部门、施工队及个人提供的自评资料,上次检查或评定时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收记录等。6、项目部根据公司要求,一般每年年底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的综合评定,对各部门、各施工队及项目部员工进行安全绩效评定。如果发生人员死亡事故,项目部必须立即进行安全绩效评定。7、安全绩效评定人员根据安全环保部收集的相关资料进行安全绩效评定,按照公司安全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