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品管理制度 篇一: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部门及车间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包括:1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2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 3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等; 4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等。5其他废旧物资。 第四条 事业部购销部负责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第二章 废旧物资管理 第五条 各(职能部门)对废旧物资要及时上报,集中分类堆放,并做台帐进行登记,处置后做销帐处理;对废旧物资做简单的防护,以防止日晒雨淋等外界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 处理程序及工作流程 第六条 废旧物资应区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1、各职能部门对需要处理的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及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其他废旧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