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安员管理制度 篇一:保安管理制度 学校保安工作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安保卫工作条例等规定,制订学校保安制度。 1.保安上岗期间必须着统一服装,佩带标志。 2.保安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值班期间不准在室内外进行娱乐活动,违者建议给予警告处分。 3.安保人员定时检查学校的所有校舍设施、周边环境,对存在的隐患、火灾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及时学校。 4.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实行二十四小时保安轮值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交接班登记工作。 5.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要有正当理由,并办理登记手续。 6.学生上学、放学时进出校门,保安要严格把关,在校门口做好检查工作,保证学生安全。来往车辆服从保安管理,按指定地点停放,注意安全,以防意外。 7.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发生重大情况,在积极、迅速处理的同时,由学校具体落实,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 8.保安要文明执勤,对保卫工作不负责任,使学校财产损失、失窃,发生重大案件的,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