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奖惩制度 篇一:教师奖惩制度 中学教师奖惩制度 (试行) 为鼓励教师积极工作,为提高教育教学绩效,为创设学习型的学校, 为建设实事求是、勇于接受挑战的人文精神,特制定本职员奖励办法。 1、设奖种类: (1)教育创新奖:面向个人或项目合作组,每学年评选一次;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奖金分别为200元、100元、50元; (2)优质教育教学奖:面向个人,每学年评选一次;奖金100元; (3)优秀教师:面向个人,每学期评价一次;名额为职员总数的20%,奖金50元; (4)优秀教研组:以科组为单位,每学期评奖一次;2名,按照人均20元颁发奖励活动费用; (5)文明办公室:以办公室为单位,每学期评奖一次;3名,按照人均20元颁发奖励活动费用; 2、“教育创新奖”条件: (1)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教育创新一等奖: a教育教学工作有创新之举,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或效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b 解决学校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c 所开展的教育科研项目对学校工作有很大促进。 (2)凡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