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发热门诊、预检分诊、腹泻门诊工作制度 篇一: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为规范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医务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门诊部具体负责本院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并对本院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3、在门诊、急诊区域前设立体温测量站,对发热病人进行体温监测,引导发热病人到发热门诊进行初诊。 4、预检处及各科室的医务人员在接诊病人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5、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