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方面安全隐患认定及安全技术规定(一)安全隐患认定 1、 通风系统方面安全隐患认定: (1)因巷道失修造成矿井通风阻力过高,对主扇安全运行有影响的; (2)巷道风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 (3)辅扇、局扇的安装和管理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局部通风风筒出口距工作面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出口风量不能满足稀释瓦斯要求的;局部扇风机运转不正常,掘进工作面出现无计划停风的; (4) 通风巷道、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断面小于设计断面2/3的; (5) 巷道贯通、调整通风系统无措施、不审批措施、措施不落实的; (6) 反风设施不完好的;主要风门未实现联锁的; (7)采掘工作面及峒室温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2、瓦斯管理方面安全隐患认定: (1)不按规定处理瓦斯超限、排放瓦斯的; (2)启封密闭不制订安全技术措施的; (3)采煤工作面隅角等易发生瓦斯超限地点没采取防止瓦斯超限措施的; (4)末及时封闭盲巷、临时停风地点末按规定采取措施防止人员进入的; (5)采煤工作面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3m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