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不符合纠正与责任追究实施细则1. 总则 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规范公司HSE违章、隐患的纠正、查处与事故责任追究,制定本细则。 2. 范围 2.1本细则适用于公司生产、活动过程中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查处及各类事故、隐患的处理和责任追究管理。 2.2本细则要求公司全体员工学习、了解。 3. 制订依据 3.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3.2新疆油田分公司员工安全生产“三违”行为处罚办法 3.3新疆油田分公司事故管理与责任追究办法 4术语 4.1作业性违章:指在生产、基建中,不遵守安全规程,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4.2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有关的安全工作规程、设计技术规程、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施工现场安全规范等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4.3指挥性违章:生产指挥人员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及专为某项工作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