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处副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监处副处长是煤矿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的具体负责人。安监处副处长在安监处处长的领导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督促检查工作,安监处副处长必须熟练掌握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一、岗位职责第一条 积极配合安监处长开展工作,在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二条 负责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第三条 根据实际情况经常分析煤矿的安全状况,向安监处长提出具体建议。第四条 参加由本处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第五条 按规定组织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质量大检查。第六条 参加对分管范围内各类事故的抢救处理和调查分析,并协助有关单位制定防范措施。第七条 负责对安监人员,特殊作业人员,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业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