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法制教育制度 一、学校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主,同时也要对教职员工开展安全法制教育。二、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1、交通安全教育;2、游泳安全教育;3、消防安全教育;4、饮食卫生安全教育;5、用电安全教育;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8、网络安全教育;9、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10、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11、心理健康教育;12、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三、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四、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五、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六、学校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七、学校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