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一、目的 为充分体现风险同担、利益共享、重奖重罚、全员管理的原则,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安全奋斗目标,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根据岗位不同,安全责任大小,缴纳数额的不同,特制定本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二、范围 总公司、分公司、各场站全体人员。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审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与奖金发放。 2、人力资源部、安全风险部负责员工风险抵押金的缴纳。 3、财务部负责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四、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 1、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每人每年缴纳7000元,其他高层管理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缴纳4000元。 2、公司、分公司部门经理及副经理每人每年缴纳2500元,其他管理人员及员工每人每年缴纳1500元,公务车驾驶员每人每年缴纳1500元。 3、场站站长每人每年缴纳2000元,场站其他人员每人每年缴纳1500元。 4、兼有多项岗位的,按主要岗位标准缴纳风险抵押金。 五、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