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一、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副总经理、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领导小组职责:分析工程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种类;分析各种安全风险造成灾害的可能性、可能产生的最大经济效益评估;决定工程项目取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具体负责小组日常管理工作。 二、凡以项目部名义承揽的工程项目都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特别是协作项目更应该进行详细的安全风险论证。 三、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根据工程项目安全威胁大小将工程项目评定为“高安全风险项目”、“较高安全风险项目”、“一般安全风险项目”三类 高安全风险项目:高突、高瓦斯矿山(隧道)项目,水害特别严重的工程项目平巷(洞)≥2000m3/h、斜井(巷)≥200 m3/h,高硫化氢项目(涌出浓度≥30ppm),海拔≥4000m的工程项目。 较高安全风险项目:突出矿山(隧道)项目,水害较大的工程项目平巷(洞)1500 m3/h 2000m3/h、斜井(巷) 100 m3/h 200 m3/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