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店管理制度 篇一:零售店存货管理制度 门店存货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零售门店之存货管理,明确相关流程及相应部门之责任,根据 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定义 本规定所指的零售门店,是指XXX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拥有的所有门店, 也包含各地市分公司下属的所有门店。 本规范所称之存货(或“货品”)是指存放于零售门店的用于出售、促销、 宣传等物品,包括在销售的手机、用于促销的赠品、手机配件电池等、宣传品、道具等。不包括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备用金等。 零售门店存货的管理包括取得、验收与入库、仓储与保管、发出、盘点处置 等。 3、职责分工 3.1 零售门店负责人: 确保门店存货业务管理得到有效控制,对门店总仓及零售门店营业厅存货的 收发、仓储保管、盘点以及流失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对零售门店存货进行管理,保持最佳的库存结构,负责或货品的入库,零售门店的货品配发于退货。 3.2、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