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信息畅通,迅速有效地处理安全事故,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工作奖惩: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生活用水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总务处主管。 (二)学生的疫情疾病预防安全,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由安管处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务处主管。 (四)会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