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搞好我院学生校外实训实习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校外实训实习的要求实训实习不仅是教学实践的重要环节,而且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接班人的重要措施。实习总的要求是:了解社会,接触实际,增强群众观点、劳动观点和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提高思想觉悟;巩固所学理论,初步获得本专业的实际知识,以利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各专业应根据上述要求和本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在实习前会同接受实习单位有关人员编写实训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制订本次实习的实施计划,明确实习要求、内容、时间安排和方式。二、领导组织成立校外实训实习指导小组,每次实训实习,按实习点,由带队教师、指导教师、学生辅导员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代表组成实习领导小组。带队教师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本次实训实习工作;其职责是:1. 做好学生实训实习动员工作,做好实习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2. 协调、指导、检查实训校外实习工作。3. 研究、指导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