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广州国际航运大厦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1 招标目的1.1.1 本项目已确定建筑设计方案,为了获得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和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后续勘察、初步(总体)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的承包人。1.2 项目概况1.2.1 工程名称:广州国际航运大厦项目勘察设计。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西区 AH040112 地块。1.2.3 工程范围:目前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用地面积 5055,容积率14.1,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71276,地下室暂估面积约 18024,总建筑面积约 89300。建筑密度 48%-70%
2、,绿地率 10%,建筑高度不超过 165 米或 184.5 米,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数均不少于 342 个。地下暂定 5 层,地上暂定 38 层,基坑深度暂估为 20.5 米。1.2.4 规划用地文件:穗国土规划地证2018131 号。1.2.5 项目批准文件:投资项目备案证 2017-440105-55-03-817361。1.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255621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93299 万元;1.2.8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勘察和超前钻工作(如有);设计优化、BIM 设计与咨询、初步(总
3、体)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室内装修、结构、钢结构、基坑支护、室内及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民防、消防、智能化、周边道路及广场、绿色建筑设计及深化、节能设计、园林绿化、与市政供电供水衔接的设计工作等)、初步(总体)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绿色建筑设计及咨询(星级标准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要求)审查备案、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勘测成果资料备案、现场指导与监督、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出具设计变更,补充设计图纸等、及时处理现场设计问题、协助和配合施工单位完成工程竣工图(汇总所有设计变更)及相关配套设计服务(包括不限于修详通、报建通、竣工通)质量保修等项目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编制设计部分的竣工资料并
4、负责竣工资料的审核盖章确认工作;配合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配合各设计阶段审查和协助报批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规划报建、建筑方案报建、消防报建、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项报批报建工作)。以设计任务书内容为准。注释 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9 年 6 月,竣工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21.3 前期服务机构1.3.1 机构名称: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编制单位);日宏(上海)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方案设计单位)。
5、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1.4 投标资格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3.8 条。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1)、(2)项 资质证书。(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
6、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证书。(2)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证书。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1)(2)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具备第(1)项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
7、07202 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 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 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建市 200786 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 2 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的
8、工程师。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3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 3。1.4.7 信誉要求: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名单)。1.5 购买招标文件1.5.1 投标报名时间,即 2018 年 9 月 18 日至 2018 年 9 月 25 日的上午 09:3011:30 ,下午 14:0016:00,由申请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广州公共资源
9、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5.1.1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1.5.1.2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凭证。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1.5.3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 3 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2)依法重新招标。1.6 现场考察1.6.
10、1 集合时间: 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请各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地点: 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请各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费用1.7.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7 万元,综合单价限价为 220 元/米。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564 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及投标综合单价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1.7.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
11、偿金额: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初步(总体)设计的设计费用等)。1.8 工期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6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4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60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30%。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30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
12、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 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1.9 其他事项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投标时不需提供模型。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 选择 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
13、系。1.9.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1.9.7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1.9.8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海珑置业有限公司联系人:潘工电话:020-84100156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 308 号广州海运大厦 12 楼 C 室1.9.9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
14、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1.9.11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半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1.10 招标人51.10.1 名称:广州海珑置业有限公司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 308 号广州海运大厦 12 楼 C 室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41001561.10
15、.4 传真号码:020-84100156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1.11.1 名称: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060、广州市建设六马路 10 号二楼1.11.3 电话(手机)号码:何工/020-83851835、135601499361.11.4 传真号码:020-838518351.11.5 电子邮箱:1.12 交易服务机构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0、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020-288661411.12.5 网址:http:/ 招标管理机构1.13.1 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1.13.2 邮政编码、地址:海珠区新港中路 472 号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98856821.13.4 传真号码: / 1.13.5 网址: /